讲座回顾 | 胡安宁教授:社会科学博士论文写作刍议

发布时间:2022-04-01浏览次数:946

        3月28日下午,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安宁教授面向复旦大学全校学生开展了主题为“社会科学博士论文写作刍议”的学术讲座,讲座由社政学院副院长沈可教授主持。500位学生通过腾讯会议参加此次讲座,还有更多学生由于腾讯会议室容量限制,很遗憾无法进入会议室聆听。


       胡安宁教授是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2018-2020)、上海市领军人才。他主要从事文化社会学、教育社会学、社会不平等、社会科学量化研究方法研究。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社会》以及 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Sociology,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等国内外知名期刊发表论文 90 余篇,出版专著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基金项目等多项国家级课题。相关成果多次获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社联十大推荐论文奖以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讲座伊始,胡安宁教授便开篇明义,强调了博士论文的写作应聚焦主要目的,并强调论文写作需要分清主次从而要适度控制论文的工作量。接下来胡安宁教授开始讲述博士论文写作的范式,并聚焦于博士论文写作的几个重要问题。首先,胡老师强调社会科学博士论文写作需要具有一定整体性,其常见的写作方式主要有一个主题多个问题,同一主题一个问题或是多个主题多个问题等。胡教授阐述了博士论文不同的写作方式,并以社会科学的一些主题为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每种写作方式的利弊。胡老师还说,论文写作是逻辑加实证的组合。在掌握理论的同时还需要强调理论的逻辑性,做到“以理服人”。

        关于论文选题方面,胡教授则介绍了一些常见的选题策略,主要有以下五点:

        “人有我有”之对比性研究:强调对比,例如可以在中外研究的基础上发现特殊性从而做出自己的创新及贡献;

        “人无我有”之探索性研究:侧重于对未知领域的探索,例如对于一些新兴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

        “人有我优”之“稻草人”法:即纠正前人的研究错误,但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理解前人研究的适用范围及局限性;

        “人有我优”之“调解员”法:即在同样的问题上得出不同的结论,例如同样的问题由于使用不同工具,工具的敏感性不同导致结论不同,此时可以作为调解员将把两边的问题进行居中调解;

        “人有我优”之“唱反调”法:即对既往研究做出补充说明,将同样场景下的不同情况及不同方面阐述的更为全面。

        随后胡安宁教授提出了其他关于博士论文写作需考虑的因素:

        剽窃作为论文写作不可触犯的红线被放在了首位;

        参考文献的述评则应当做到“穷尽”中英文文献,缺一不可;

        论文篇幅的经验标准在两百页左右但可以视情况灵活调整;

        论文中运用的理论数据不能简单堆砌而是要要学会取舍;

        写论文使用专业术语时也需要考虑到读者及审稿人的知识局限,对部分内容加以解释;

        论文细节的部分也需多加注意,避免错别字、断句及图片画错等低级错误。

        在讲座尾声的互动环节,学生们在聊天窗口内积极提问、踊跃发言,得到了胡安宁教授耐心细致的解答。胡教授清晰明了的逻辑论证、深入浅出的内容分享,让与会学生受益匪浅,整场讲座在热烈欢快的氛围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