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9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复旦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拟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各专业点负责人及纪检书记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并对招生结果负责。。
2、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学院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复试人数等具体情况,组织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各复试小组由5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各小组工作人员应明确自身权利、责任与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复试工作行为规范。领导小组成员、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回避。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复试录取信息。
三、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在学校公布的各学科、各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现有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每个学位点计划招生名额的1.5-2倍(个别招生名额较少的专业可突破此比例,但不高于3倍)确定复试名单。
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定向计划的考生达到学校要求的分数线可进入复试。
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公布于学院网页。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供以下证件,参加考生资格审核: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生的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证明;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加盖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公章);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的证书和成果。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不能列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在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由院系留存。经审核,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2、复试时间、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和外语口语两部分,其中专业基础占90%,外语口试占10%。
复试专业 | 复试内容和方式 | 复试时间、地点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人口学
| 专业综合知识(口试) 英语口试
| 2019年5月8日下午1:30分 文科楼1028室 |
人类学 | 专业综合知识(口试) 英语口试
| 2019年5月7日下午1:30分 文科楼1028室 |
社会工作 | 专业综合知识(口试) 英语口试 | 2019年5月7日下午1:30分 文科楼1028室 |
3、复试程序
<!--[if !supportLists]-->l <!--[endif]-->面试时间要求: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if !supportLists]-->l <!--[endif]-->复试小组秘书做好复试记录工作。
<!--[if !supportLists]-->l <!--[endif]-->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对考生单独评分,考生最终复试成绩按平均分作为考生复试成绩。
<!--[if !supportLists]-->l <!--[endif]-->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占总成绩50%)和复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加总,计算每位考生的总成绩。
4、拟录取
<!--[if !supportLists]-->l <!--[endif]-->根据总成绩的排名及招生计划,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if !supportLists]-->l <!--[endif]-->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五、其他未尽事宜
1、本复试录取细则由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负责解释。
2、其他未尽事宜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