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遴选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突出、具备学术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专业人才攻读本院博士学位,本院按照“申请-考核”制选拔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选拔办法如下:
(一)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报名时要选择研究方向和导师。
2.报名资格:申请人除符合《复旦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在2020年秋季入学前,报考本院各博士专业的申请人,须获得与所申请专业对应或相关学科的学术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学术硕士学位)证书。若所获得的学位为专业硕士学位(包括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专业硕士学位),在复试考核时须加试所申请专业两个科目的笔试,且均取得及格及以上成绩。
(2)本院所有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生。
(3)申请人硕士阶段学业成绩:4分制平均绩点不低于3.0分,5分制平均绩点不低于4.0分。
(4)外语水平: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00分;或雅思不低于6.0分、托福不低于85分(雅思、托福成绩应在有效期内);或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在英语授课的国家(或地区)用英语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位。若申请人所学外语为其他语种,须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该语种相应于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
(5)招收定向生遵照学校规定的比例且仅限于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师和研究人员报考,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在职和同意报考证明。
3.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完成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后,须向本学院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
(1)自我陈述:包括自我介绍、学习和学术简历(从大学起,不得间断)、推荐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职称、电邮、电话)、申请人联系方式;
(2)高等教育各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应届生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全文;
(5)一篇代表性学术论文(不限是否发表);
(6)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正文部分5000字左右;计划书要包括题目、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要明确自己的研究问题和目的,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呈现研究的价值,核心概念和理论思路要明晰,简要介绍研究设计和拟用研究方法,引用、注释、参考文献符合学术规范);
(7)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重要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两封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亲笔签名推荐信。推荐人须密封推荐信并签封。密封的推荐信可以交由申请人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推荐信也可以由推荐人以EMS或其他快递形式邮寄到下述指定地址,或者由推荐人本人将签名推荐信扫描件发送到下述指定电子信箱。
4.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申请人将材料以EMS或其他快递形式,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后一周内邮寄至:上海市国年路299号复旦大学文科楼1017室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廖老师,邮编200433,联系电话021-6564-3053。同时将申请材料(1)至(7)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ymliao@fudan.edu.cn。所有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应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申请材料不全者本院可不予受理。在审核过程中本院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申请材料原件。若发现所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学院收到邮寄材料后,将给申请人所提供的电子信箱发邮件确认已收到。若申请人在寄出材料2周后未收到确认电邮,请及时与上述收件人联系。
(4)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二)初审
1.本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分别成立各专业博士生招生初审专家小组,对导师有招收意向的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2.初审专家小组的每位专家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对每位申请人独立评分;取每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作为初审成绩;在初审评分中实行导师回避制度。
3.根据初审成绩得分高低,按计划招生名额的1.5-2.0倍确定参加复审考核的候选人名单并在院系网上公布。
4.本院同时以电邮、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候选人参加复试考核。
(三)复试考核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本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分别成立各专业博士生招生复试考核专家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复试考核。学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加试科目的命题和阅卷。在复试考核面试评分中,导师无需回避。
2.复试考核方式为面试。各专业复试考核的主要内容涵盖本专业理论、研究方法、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内容、英语口语水平等。为避免专业基础和技能面试问题(含理论与研究方法)的随意性,专家组事先准备好与这些领域内容相关的题库;候选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问题回答。
3.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候选人在复试考核中的表现独立评分。取每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为复试考核成绩。
4.根据初审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初审成绩占50%,复试考核成绩占50%),计算每位候选人的最终成绩。
5.专家小组综合考虑考生最终成绩,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邮:ymliao@fudan.edu.cn
咨询电话:021-65643053
联系人: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