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 第三届人口变动与城乡发展高端论坛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0-01-06浏览次数:606

本文转载自:城市中国杂志


进入新时代,城市化发展呈现出新特点,在城乡关系变动中,人口变动成为探讨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20191214日,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区域人口发展专业委员会、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及复旦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第三届人口变动与城乡发展高端论坛”,30余位国内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围绕“城乡发展与土地制度改革”“乡村振兴与城市就业”“人口流动与城镇化”“人口流迁与区域经济”及“生育、婚姻与养老”等议题发表主题演讲,并展开讨论。本文根据论坛主题发言整理而成。

部分与会者合影


主论坛



给农民工市民权利,核心是户口不再与社保挂钩


赵树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主任、研究员

赵树凯认为中国农民的市民化过程总体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在人口流动过程中显现出来的市民化问题、公民权利的问题;二是农民工的市民化带有民权运动的特点。回顾中国农民市民化的演进历程,人民公社变成了乡镇是根本性的变化,从土地承包到户到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入小城镇,又推进了一步。1989年春节后民工潮首次涌现,高层才意识到需要改变这种盲目流动。1994年《关于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证卡》管理措施的证卡制度,一直延续到2005年。进入到胡温新政,提出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保护农民工权利。核心问题是社保与户口不再挂钩,本世纪以来进步非常明显,制度开始逐渐走向常规化。从农村改革与农村人口市民的政策演进历程来看,其中的动力:一方面来自农民工的抵抗,包括大量维权运动的推动;另一方面是高层坚持开放,坚持市民化平等化,决策层领导人的正确选择。

土地制度改革要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让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


蔡继明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结合2019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蔡教授谈了对土地制度改革的看法。他认为此次修正案最大的突破是对征地制度的修改。宪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农村集体的土地,但是从来都没有对公共利益的范围做出界定。地方政府无论出于公共利益与否,只要涉及到占用农村集体的土地,一律采取征收的方式。此次修改,首次列出了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征地的六种情形,是一重大改进,但其中的 “成片开发”需要,引起很多质疑,因为成片开发并非都属于公共利益。其次,征地补偿标准不再按农业亩产值计算,而根据片区综合地价综合考虑周围土地非农业用途存在的可能价格。修正案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但通篇没有“市场”二字,更遑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改革的力度还不够大。土地制度的改革要适应农村的发展,适应城乡融合发展,要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为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提供土地制度保障。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是城乡平等的要素市场、公平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左学金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关于人口变动,左学金认为我国生育率还会继续下降,并且中国内地的生育率可能会降到1.2以下。在人口总量不断缩减的同时,在空间上人口会继续向少数大城市和大城市群集聚。这种集聚的背后是规模经济和集聚经济等客观规律的作用,不宜简单地通过限制人口流动来人为地阻碍这种趋势。我国收入分配、尤其是城乡收入分配的公平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劳动力自由流动应该包括空间流动和社会流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是建设城乡平等的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以及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的一体化。我国未来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总量不断缩减将使经济发展中出现黑天鹅和灰犀牛的风险增加。

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观察改革的一个重要视角


林家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巡视员

改革开放总的基调是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是一个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林家彬认为从权力和权利二者的关系看,是权力退、权利进的过程。私权利的进是大众本能的争取生存空间的行为。19804个经济特区的设立意味着在经济领域放弃公有经济大一统的格局,允许外资进入中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从小岗村的“生死契约”到第一张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再到农产品的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逐步放开了民众从事经济活动的各项权利。以及收容遣返条例的废止,最近户籍制度上的进一步放开,过去这30多年改革的成效明显。但是,由于缺乏对公权力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私权利依然非常脆弱,严重缺乏保障。应该“适当放松社会管控,给社会活力的释放以更多的空间”,方能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乡村振兴要解决好新型城镇化和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乡村被冷落的问题


曾业松

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党校研究室巡视员

生产要素总是向回报高的地方流动,劳动力总是向收入高的地方流动。曾业松认为乡村的衰败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尊重、把握、运用不到位。乡村振兴关键是让生产要素特别是先进的生产要素回归农村,开发利用好农村的自然和人文资源,获得高效益。现代农业面临一个很大的发展机遇,就是农业的二次现代化,包含生产要素多元化、生产方式多元化、功能多元化及形态多元化。乡村产业发展关键是制定什么样的经济制度和产业政策,保证农村农业投资经营者获得不低于社会投入平均利润的回报。乡村建设的困境,一方面表现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城乡差距依然较大、难以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表现为乡村就地城镇化缺乏动力,未来愿景不够清晰。乡村治理的难题是缺人气、财气和生气,要按照统领共治、多治融合、引领善治的思路,围绕老百姓求富、求安、求学、求乐等来聚民心、聚人气,实现农业高产值,农民高收入,农村高颜值。

城镇化可能是加速人口负增长的原因之一


王广州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人口统计室主任、研究员

从人口转变理论来讲,中国已经完成了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的第一次人口转变。现在是否已经完成了低死亡率、低出生率、低增长率的第二次人口转变,尚存在争论。王广州认为中国现在的出生规模包括政策调整对于低生育陷阱是否有效果,仅仅用生育率来判断未来的发展态势,还不够;所有的制度设计从来没有按照总和生育率1.0以下设计过,甚至1.21.3都没有。长期来看这种相对人口规模的变化,预期甚至是错误的。城乡生育政策其实不同,农村生育率高一些,随着不断地城镇化,农村人口身份转变,是导致生育率下降的原因之一。其实现在促进生育率下降的机制和进入低生育率陷阱的机制已经在不断被强化和形成当中。

实施竞争中立的都市圈化战略是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经济布局的重要途径


杨开忠

中国区域科学协会会长,中国区域经济学副会长

进入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再次塑造与之相应的空间经济地理和区域经济布局。杨开忠认为,实施竞争中立的都市圈化战略是塑造高质量经济布局的重要途径,包含优质、高效、社会公平、生态环境可持续四个层面。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要的是围绕着中心城市从事公共服务和其他产业功能的资源配置。都市圈是提升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的重要基本途径。按照自由落户是原则,限制落户是例外的方针,全面实施自由迁徙制度时机已经成熟。都市圈化需要实施自由迁徙制度,又为自由迁徙创造条件。要大力推进都市圈的中心功能多样化和高级化,实现从生产中心到创新中心、学习中心和消费中心的大转型。


分论坛讨论



本次活动的两个分论坛分别针对“人口流迁与区域经济”“生育、婚姻与养老”“乡村振兴与城市就业”及“人口流动与城镇化”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对于人口流动,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研究员朱宝树讨论了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区域经济的均衡和非均衡发展的关系,将人口迁移流动与城镇化问题放在改革开放前的区域均衡发展、改革开放后20年的非均衡发展和2000年后的新均衡发展背景下研究,表明人均GDP和城镇化率明显正相关,均衡发展的困难在于寻求区域内平衡与跨区域平衡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戚伟探讨了中国人口迁移流格局的地理重构,认为2010年以后中国的人口收缩区范围发生了收缩,连片集中的人口快速增长区转变为一些单个城市的人口快速增长。东部地区自然增长率、人口净迁入率均下降,人口增速放缓;中西部地区大多数地区净迁出率下降,自然增长率提高,人口增速回升。人口流入地重心向中西部发生了迁移,且人口迁移发生短程化。


昆山杜克大学应用经济学助理教授张晓晨探讨了“城市集聚中人口与经济增长的空间效应”,以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个城市群为研究对象,指出人口迁移对周围的区域人口导入具有正向影响,但城市群之间人口与经济增长的空间联系明显不同,长三角群内部城市之间的联系最强,京津冀最弱。


关于生育、婚姻与养老问题,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卿石松对两孩政策效果进行追踪评估,认为评估政策效果要看增量,对比政策前后,城乡出生人口的数量或者二孩比例情况。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郭显超基于初婚表的分析,讨论了我国婚姻挤压的城乡差异,得出城乡男女初婚时间都在推迟,女性不婚比例提升明显等趋势。


中国生命伦理学会理事、广东省社会学学会理事廖子宜以广州移居老人生活境遇为例,认为老龄化加剧、独生子女和单身者家庭户不断增加的背景下,未来流动老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加,建议打破户籍壁垒,扩大保障范围,加强社区服务,推出助老服务均等化。

龙港全景图。2019925日,龙港镇撤镇设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作为“中国第一座农民城”,自1984年建镇以来,龙港历经了从小渔村到农民城、从农民城到小城镇培育、从小城镇到撤镇设市三次改革的历史性跨越。(图片来自网络)

对于人口流动与城镇化的关系,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彭伟斌教授以浙江省为例,讨论了县域人口变动与试点小城市建设,指出2000~2016年浙江省县域小城市人口规模的集聚性呈下降趋势,户籍制度取消必然带来空间竞争,认为浙江试点小城市能否成为就地城镇化的样板,关键要有源头动力,还是人口问题。


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教授汤爽爽从农村流动人口的定居决策角度,认为转换户口和定居城市是一种城市和农村利益的权衡,不同类型的农村流动人口对于农村土地的机会成本不同。一部分农村流动人口为了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而自主性的选择回流,而不是被迫的被驱逐回老家。


南京财经大学教授章莉以江苏省为例,从征地补偿对农民工落户意愿影响的角度,谈到土地财产权利的实现水平和农民工的落户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建议尽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用市场化的途径真正实现农民土地财产的价值,是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意愿最根本的道路。


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杨传开从农民城镇化意愿探讨城镇化路径,认为农民工进城定居地的选择更大程度受到现居住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区位因素的影响,以省内流动为主的就地就近城镇化可能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城镇化发展的主导趋势。


在乡村振兴与城市就业探讨中,浙江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叶俊焘分析了居住隔离视角下城中村与农民工职业表现的内在逻辑,认为城中村作为非正规居住形态对于跨省迁移的农民工的职业表现的正向贡献低于省内迁移,且东部城市影响比率高于中西部城市。他提出对于城中村管制策略的合理性,更重要的是功能转型。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秦炳涛讨论了资源型城市的就业影响,通过实证方法构建计量模型,发现环境规制会导致资源型城市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恶化,但是资源城市类型不同影响程度不同,只有采矿、矿物加工类城市的环境规制对劳动力就业负向影响,森工类城市反而可以促进就业。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曹宗平探讨目前对乡村振兴战略认识的偏差,明确了乡村振兴与农民工返乡、新型城镇化以及城乡差距三者的关系,指出乡村振兴只到行政村,种地不可能解决农民的致富问题,重要的是研究建立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工返乡的风险防控机制。

(本文分论坛内容未经专家审定)


/丁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