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策论丨赵芳:从“补缺型”到“适度普惠型”,儿童社会工作走过的这十年

发布时间:2022-10-10浏览次数:1286

编者荐语:

本次推荐的文章是我院社会工作系系主任,赵芳教授接受《中国社会工作》杂志的采访,讨论党的十八大以来,儿童社会工作的十年发展。


儿童福利建设是一个国家社会福利建设的基础。儿童福利建设需要全面、系统和专业的社会服务作为支撑,儿童社会工作是儿童福利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构建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儿童社会工作也获得了长足进步。作为一位儿童社会工作的研究者、教育者、实务工作者,赵芳教授见证了儿童社会工作发展的这非凡十年。


儿童社会工作政策体系不断健全


这十年是我国儿童福利建设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推进的关键十年。2011 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11—2020年)》,提出了“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的概念正式得到确立,并提出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和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2013年,民政部发布《关于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真正付诸行动。为顺应现实需要,儿童社会工作以全体儿童为服务对象,广泛参与到了儿童照顾、儿童发展等同儿童健康成长相关的一切社会福利服务中。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卫健委等23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儿童社会工作者全面进入到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医疗、友好家庭、友好社区建设等领域中,在家庭、学校、社区等各个层面开展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全面提升整个社会的儿童福利水平。


在“适度普惠”的基础上,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提出了“分层推进”的政策导向,强调“坚持困境儿童优先”的策略。2016 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将社会工作纳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障体系。2019年4月,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在村(居)民委员会一级设立“儿童主任”,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儿童督导员”,并明确规定了其职责,支持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服务。从2019年至今,村(居)儿童主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全覆盖,在区(县)建设“未保站”的工作也已全面铺开,形成了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的“三级工作网”,儿童社会工作全面参与到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中,发挥了重要的专业指引和服务作用。


▲为助力学生成长,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成立了学校社工站。图为驻校社工为孩子们开设心理课程,通过沙盘、绘画等方式,帮助其调适心理状态、释放压力。(供图/贝静波)



儿童社会工作立法建设加快步伐


这十年是儿童社会工作立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十年。儿童保护法治建设是儿童保护体系构建的有力保障。儿童社会工作是一个有着巨大回报的领域,但同时也是一个颇具争议和挑战的领域。儿童问题敏感复杂,涉及家庭私域,儿童社会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儿童保护工作的开展特别需要有相应的法律基础。儿童福利服务和司法的结合是儿童保护工作开展的关键和基础。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首次明确了专业社会工作者在未成年人监护指导、心理疏导、教育辅导、调查评估等方面的专业职责。2021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构建起了包含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维度的未成年人保护基本框架。新未保法明确了“国家亲权”,对政府保护未成年人提出了许多制度性要求,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了政府社会治理体系。与此同时,新未保法也明确了社会工作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合法身份和实施路径。此后,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相继出台,儿童社会工作在法律的指引下开始开展清晰专业介入——强制报告、风险评估、个案会商、个案管理、家外安置、家庭监护能力恢复等,成为整个儿童保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儿童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取得突破


儿童社会工作是一个专业化程度很高的领域,为提高儿童社会工作的服务质量,儿童社会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在这十年有了突破性发展。2014年,民政部发布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内容包含儿童社会工作的服务原则、服务范围、服务类别、服务流程、服务技巧、督导、服务管理、人员要求等,为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开展提供了基本指引,是保障儿童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的基本规范。2021年,民政部又发布了《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方法和督导,首次从实务角度系统回答了社会工作在儿童福利机构“做什么”“怎么做”等基本问题,明确了社会工作在儿童福利机构的职责定位和服务内容,对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专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除了服务标准和规范制定,为推动落实,中国社会出版社于2017年、2019年分别出版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民政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丛书》《〈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解读》,进一步推动儿童社会工作朝着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福建省宁化县葛藤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组织开展“与邻童行· 益童成长” 暑期夏令营,促进儿童人际交往。图为孩子们与大学生志愿者一起玩游戏。(供图 / 徐榕)


儿童社会工作的专业建设目标明确


这十年是儿童社会工作专业目标逐步明确、系统规划建设的十年。在专业理念上,达成了儿童社会工作的基本共识,强调儿童社会工作应把全体儿童作为工作和服务的对象,从包含儿童权利和儿童发展在内的儿童观出发看待儿童,到以儿童权利为核心价值理念,以儿童需要和儿童发展的科学知识和社会工作理论技术为依据,形成服务框架和细节指导,整合社会资源,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开展专业服务活动,最终推动儿童福利制度建设。


在专业培养方面,越来越多的院校开设了专门的儿童社会工作课程,一些院校的专业学位培养中也将儿童社会工作列入了专业方向。学者们结合一线人员的实务经验,提出儿童社会工作者应具备儿童全人发展、儿童福利政策和儿童社会照护三类核心知识,并具有以下的基本技能:与儿童及其家庭建立良好的关系;与儿童进行有效沟通;准确评估儿童和家庭的需求与风险;了解儿童所处环境的复杂性,了解贫困、社会排斥、社会压力等外部环境因素对家庭结构的影响;根据评估后的信息对所采取的行动和服务计划做出相应的评估;了解法律和家庭、青少年司法制度,必要时能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司法方面的咨询服务等。


在专业共同体方面,2021年6月,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成立,为我国儿童社会工作理论、实务和政策发展搭建了交流平台,进一步推动儿童社会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成果转化。


十年间,因为所有人的努力,我国儿童社会工作稳健发展,但由于起步时间较晚,“缺课”较多,其发展体系并不完善,同时还面临着诸多挑战,特别是在本土化的理论和实务研究、儿童社会组织建设、儿童社会工作者专业培养方面还远远跟不上现实需要,并依然存在普通民众的儿童观有待改善、东西部城乡之间福利资源差异较大、相关政策在连续性和整合性方面还有所欠缺以及基层政府资源割裂等问题。下一个十年,为了给孩子们一个更美好的未来,我们需要更加务实、更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