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晨:上海自贸区(港)制度创新再出发的路径选择

发布时间:2021-08-05浏览次数:1541

以下文章转载自澎湃研究所


编者荐语

      本次推荐的文章是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秘书长,我院党委书记尹晨教授于2021年7月29日发表于澎湃新闻“申论”专栏的文章《上海自贸区(港)制度创新再出发的路径选择》。上海市社联与澎湃新闻智库报告栏目联合推出了“上海社科专家说”,该系列文章将坚持问题导向,提供应对策略与解决方案,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673286


      自由贸易港、自贸试验区以其区位、开放经济、制度创新的优势,以及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破冰船”和“试验田”的特性,都有条件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点。而以双循环的新型链接主体需求为导向,可以成为上海自贸区(港)制度创新再出发的重要路径。

一、双循环的新型链接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链接国内国际市场的市场主体大多是单向的。单向“引进来”的是外资企业,各地都非常重视引进外资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单向“走出去”的是中资企业,除了开拓发达经济体市场外,更多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而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必将需要和面临新的代表性市场主体,即中资控股的创新型跨国公司。这些公司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是中资控股。出于竞争的考虑,外资企业,哪怕是外资企业的中国总部,既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成为中国创新发展、科技自立自强的主导性市场主体。链接双循环的企业,关键主体是能够充分利用国内大循环、进而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的中资企业。

      二是以科技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掌握全球创新链关键、核心环节的自主研发,并整合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创新链。

      三是具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熟练掌握国际投资贸易规则,整合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产业链和价值链。

      四是治理完善,虽然中资控股,但股权可以国际化、多元化,可以引入国际战略投资者实现利益纠缠,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并符合高标准治理规则。

      实际上,中国已经出现了一批这样的市场主体,比如华为、腾讯、阿里、字节跳动等。随着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必将出现更多这样的市场主体。比如,在新冠肺炎疫苗研发中占得先机的科兴控股、康希诺等,北斗系统、量子通讯等核心技术的应用企业等,就具有这样的巨大潜力。这样的市场主体,将承担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科研创新体制”的重任,将新型科研创新体制与市场经济、全球化有效融合,将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过程中发挥关键的微观链接作用。

二、新型链接主体需求导向的自贸区(港)制度创新再出发

      自2013年以来,自贸试验区(以及自由贸易港)积极开展制度创新,为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但一些自贸试验区确实存在为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的问题,制度创新缺乏适用的市场场景,缺乏应用的市场主体。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探索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产业发展的全链条、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出发来谋划设计改革,加强重大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

      作为全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以及探索特殊经济功能的临港新片区,上海自贸区(港)的制度创新再出发,应前瞻性研究新发展格局的发展趋势,以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型市场主体的需求为导向,满足其全过程、全链条和全生命周期的需求。具体来说,核心是赋能,上海自贸区(港)要通过系统集成的制度创新,增强中资创新型跨国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全球要素配置能力。

1、自贸区(港)要通过制度创新,系统提升营商环境,营造创新生态

      自贸区(港)的营商环境完善不能还停留在对标世界银行单一营商环境指标的层次,要“各显神通”,营造创新生态,围绕中资创新型跨国公司的需求,落实跨境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促进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积极探索从便利化升级为自由化的系统集成的制度环境。

      上海自贸区(港)要探索升级版的与自主创新示范区的 “双自联动”。自贸区(港)在促进国际人才流动和集聚的同时,也应促进国内人才及其辅助团队的整体流动和集聚,进一步深化户籍和人才制度改革,破解自贸区(港)的人才瓶颈;自贸区(港)要“舍得下血本”,加大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学研究装备、重大科研实验室的投资和支持,助推原创性和策源性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自贸区(港)要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使创新链与产业链、价值链实现“无缝对接”;自贸区(港)要在人员、技术、信息、资金跨境流动方面,为各类主体牵头组织和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开展全球科技协同创新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和保障。

      上海自贸区(港)要积极回应需求,重点突破要素市场的体制性障碍。要促进土地市场循环,探索建立建设用地跨区域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弹性、集约、混合利用机制,破解自贸区(港)的建设用地瓶颈;建设多层次、开放型、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的金融市场,破解创新企业的融资瓶颈;加速构建有利于激励,有效保护自主创新、技术转移、技术应用和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体制机制;加速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开放共享、数据资产化、数据交易、数字内容生产和数据有序流动。

      上海自贸区(港)要按照创新生态建设要求,深化经济治理、城市治理,大胆探索社会治理、环境治理、创新治理、网络治理等新的治理领域,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率先构建创新友好型的现代治理体系。

2、上海自贸区(港)要通过制度创新,提升中资创新型跨国公司的全球要素配置能力

      上海自贸区(港)要建立和完善位于国内、链接全球的要素配置平台。要提升金融和产权交易平台的国际化水平,探索科创板与美国纳斯达克(NASDAQ)、日本创业板(JASDAQ)的互联互通,实现在创新金融领域与发达经济体的战略纠缠;进一步完善国际化的PE/VC以及资产管理平台;在进一步完善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技术转移网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中国与发达经济体链接的技术转移网络。

      上海自贸区(港)要进一步提升国际化专业服务水平。要通过制度创新,落地落实自贸区(港)离岸贸易和离岸金融服务;培育和集聚国际化的法律、科技中介、人才中介、咨询、财务等专业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海、铁、空、公、管等国际多式联运“硬”联通,以及信息、技术、资金等“软”联通。

      上海自贸区(港)要加大国际规则的对标和建设力度。拜登担任美国总统期间,中美在高标准规则上的博弈将大概率回归,而中资创新型跨国公司将遭遇洗礼。上海自贸区(港)可以积极响应需求,对标CPTPP,在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移和应用规则、数字贸易规则、检验检测认证标准等方面先行先试,争取形成国际化的制度性公共产品,在促进全球创新合作的同时,为维护中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完善全球创新治理作出中国贡献。